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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实施条例全文(劳动合同法第21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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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里里,有没有明确规定关于60岁以上签订合同,方面的事宜啊

劳动法实施条例全文(劳动合同法第21条内容)

60周岁以上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主体资格的。他们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经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再就业人员,可以不再购买社会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双方此后建立的关系为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保护,但受《民法》保护。

劳动合同签订后,公司放假期间,公司应承担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

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工资。职工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员工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支付双倍赔偿。即:按照上述计算方法得到结果,然后乘以2。了解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且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且您不属于本法第《劳动合同法》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情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赔偿,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个人工资;

2、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即1每工作一年每月的个人报酬。薪水;

3、您属于本办法第《劳动合同法》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与您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无需提前通知您。

单位没有跟员工签劳动合同被投诉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被投诉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并与劳动者签订补充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赔偿金。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期限。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起要求支付两倍的月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次日至一年前一日,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第:010号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办理——30000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日,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固定解除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劳动者已经工作连续为雇主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满十年的;法定退休年龄;连续订立劳动合同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续订劳动合同情形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职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标准执行。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内职工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主张权利、请求有关部门解除权利或者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自中断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限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期间中止。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的,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劳动合同法》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工资,并与员工签订补充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二倍月工资的起始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充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天。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次日起至一年前一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根据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并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日,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违反劳动法第七条的处罚

您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受雇之日起一年内,自受雇之日起一个月后的次日起至受雇之日起一年前一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计算。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满一年的,应当立即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6条的服务期指的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服务期限是指: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构成违反服务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报酬。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因劳动者有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乘人之危,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依法追究劳动者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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