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的学校代码:13814
四川招生学校代码:5181
学校名称: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一、办学性质和水平:
经四川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广安市人民政府主办,“部省市共建”的全日制公办大专院校。
二、学校地址:
滨江校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98号,;
奎阁校区:四川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关庙路东段1号,邮编:。
三、录取规则:
(一)招生简章: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各省招办的统一组织下,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实行远程网上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区)招考委确定的比例调档。
(3)录取方式:专业优先。如果填报的专业不能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将被学校辞退。在入院时,
分数相同的考生按单科顺序和单科水平录取:文史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是数学、理科综合、中外文。高考改革同分考生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四)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方式为: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超过学生所在省份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进入档案的考生。
(5)加分考生:按国家和省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分数录取。
(六)对外语的语言要求:学校不限制外语考生的语言,但所有新生入学后都把英语作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
(7)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八)公布录取结果的渠道:通过省级招生办和学校招生办在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9)新生注册:新生入学后,经学校审核后进行注册,不符合条件或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
(10)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授予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四。奖励、援助和贷款政策:
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和学校“奖、助、贷”资助制度,对成绩优异、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奖励或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