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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表(2021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公布)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全面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认真做好2023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规定。

2021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表(2021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公布)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医学院普通专科院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择优录取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河南医学院

第六条学校国标代码:14466;河南招生代码:6317

第七条学校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8号:

第八条学校类型:公立

第九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十条学校简介

河南医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医学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52年,历经河南省卫生干部学校、河南省卫生职工学院、河南医学院三个阶段。2002年启动普通、专科医学教育,是河南省“高职高专工程”建设单位。

建校70年来,学校秉承“德、博、诚、志”的校训,弘扬“自强不息、坚忍不拔、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医学职业精神。立足河南,辐射全国,面向基层,依托行业,服务社会,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持续加强内涵建设,紧密结合健康发展需求河南省工业及相关产业,努力培养和造就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遍布全省医疗卫生单位,服务全省。为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目前有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郑州市新郑教育园区,北校区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总占地面积80.79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42.0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21亿元。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5亿元,图书馆藏书78.7万册,电子图书51万册。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0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28人,博士、硕士479人;拥有二级教授、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等50余人,其中特聘教授9人。学校面向全国17个省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179人,2022年注册率96.86%。

学校是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十四五”教育强国提升高职院校、高职高专定点培训院校。中国人民解放军护理士官。在河南省率先建立医疗卫生骨干专业。教育集团、河南省家政服务与管理产教融合专业联盟。目前设有护理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检验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系、基础医学系、体育系、继续教育部,开设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预防医学等27个专业。护理专业是国家职业学校养老服务示范专业、国家护理示范培训基地、省级特色专业。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专业被评为河南省普通高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是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学校连续八年荣获省级护理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卫生职业院校考试技能大赛一等奖3次、团体二等奖2次,临床医学专业一等奖组一等奖和影像专业组一等奖。

学校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单位。建有医学研究实验中心,建立了河南省脑退行性疾病重点实验室、河南省耳聋机制医学实验室等,建立了客观结构化的临床技能考试站和基础医学虚拟实验。中心、临床医学模拟培训中心、护理产教融合培训中心、智慧养老培训中心等培训基地。学校职业培训工作成效显着。持续开展河南省卫生人才培训中心、河南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河南省护理人员培训中心、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14个省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和培训基地。全省专科护士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乡村医生培训等促进了全省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年均培训各类人员1.2万人次。

学校有两所附属医院,均为专科齐全、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的三级综合医院。持续加强与医院、企业合作,共建校外教学实习基地112个,满足临床教学和实习实训需求。

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普通医学教育重点学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省校风先进单位河南省卫生系统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先进单位。依法办学示范学校。

第三章组织架构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招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招生督导领导小组,分别负责招生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学校不得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对中介机构或个人冒用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专业发展、学生资源状况等制定招生计划,经审查同意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教育部批准。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计划,同时将跨省招生计划报送有关省级招生计划。招生考试机构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招生录取工作由各省招生考试局统一领导,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执行。由教育部、教育部主管。招收学生的外语语种没有限制,但考生入学后,专业教学培训外语采用英语授课,护理专业采用日语授课。

第十七条进入项目的考生,实行“志愿过关、专业过关”的录取规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当考生全部专业未能录取时,如同意调整,可转入其他专业。如果他不同意重大调整,他将退出。处理。根据考生的专业偏好,专业招生计划可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体检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医学、药学专业只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九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热线:0371-6257681662576805

招生招生监督电话:0371-62576861

学校网址:

招生专用邮箱:hnyz62576816@163.com

邮政编码:451191

第五章登记

第二十条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学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逾期请假者,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将向学生所在省通报,并从录取库中予以注销,设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注册为学生。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学生完成学业,修完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由河南医学院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必须按照入学时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2023年学费:护理专业528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16000元/生/年;医学专业4800元/生/学年;文科专业3700元/生/学年;理工科各专业3700元/生/学年。专业:4200元/生/学年。

2023年住宿费标准暂定为:元,4人间900元/年/生;5人间800元/年/生;6人间700元/年/生。如有政策调整,以政府最新政策为准。

教材费:800元/生/年。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教材费,超出部分予以退还,超出部分予以补偿。

第二十四条多年来,学校一贯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校采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天使专项救助资金等措施,充分激励优秀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困难学生,确保每个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其中:国家奖学金每名学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名学生每年5000元;国家奖学金分三级,国家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国家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300元,国家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600元。年;国家助学贷款,每名学生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类,一等奖学金6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5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学年;学业优秀奖学金分为三类,一等奖学金4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3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200元/学年;勤工俭学工资不低于12元/小时,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临时困难补助和天使专项救助基金,根据学生困难程度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补助。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校的招生规定和要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河南医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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